1.此女致孝,貧極可憫,我兒宜捎帶周恤照應其母女二人。
2.吾有老母,年七十余,妻年未三十,得數斛米,足以養生,愿兄周恤之,此其一也。
3.這些窮官因為沒有實缺所以有時連飯都吃不上,每年年底都得等官府發十兩二十兩‘周恤銀’周濟,住的地方也只能蹭官府的了。
4.近世教化不行,風俗頹敞,鄉鄰親戚,不相周恤。
5.或死后周恤其妻子,或當兵至期滿五十余歲者仍酌給予口糧若干以終其身,藉此固結兵心,自無不奮勇圖報也。
6.甚至疲癃殘疾、貧老孤嬰亦皆有院以周恤之。
7.吾有老母,年七十馀,妻年未三十,得數斛米,足以養生,愿兄周恤之,此其一也。
8.鄰里鄉黨能周恤者周恤之、能我恤人勿人恤我,如此居心行事,天下縱不能違,而大禍自然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