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操遂乘資跋扈,肆行酷烈,割剝元元,殘賢害善,故九江太守邊讓,英才俊逸,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論不阿諂,身被梟懸之戮,妻孥受灰滅之咎。
2.籍沒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種附加刑,是指沒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資產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
3.大丈夫做事斬截果斷,妻孥財祿皆身外之物,盡無可慮。
4.故九江太守邊讓,英才俊偉,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論不阿諂;身首被梟懸之誅,妻孥受灰滅之咎。
5.故尚書丁管,英才俊偉,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論不阿諂,身首被梟懸之誅,妻孥受灰滅之咎。
6.不料邇聞總戎又遭傾陷,聞緹騎到蘇,妻孥被逮。
7.前朝虐政,凡縉紳籍沒,波及妻孥,以致詩禮之家,多淪北里。
8.庭堅百喙莫辯,欲哭無淚,只得把妻孥安置在零陵,獨赴貶所。
9.人當自信自守,凡義所宜為,力所能為,心所欲為,而親友挽得回,妻孥勸得止,只是無。www.9061xoxo.com
10.伯帖木兒將百騎追至一大河,虜其妻孥,追奔逐北。
11.夫受人錢而不與干事,則鬼神呵責,必為犬馬報人。受人財而替人枉法,則法律森嚴,定為妻孥連累。清夜自省,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