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嬰造句,溺嬰造句大全 1.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2.禁止溺嬰、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3.文章通過對溺嬰行為的界定分析了溺嬰的原因及產生的社會后果,并對如何抑制這種現象作了進一步的探討。 4.溺嬰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第十五條改為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修改為:“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6.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7.溺嬰,一直是中國父母處理不愿撫育孩子的方式之一。 上一篇: 拈香造句 下一篇: 拈鬮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