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聆訊及裁決上訴時,終審法院會邀請一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叁加審判。
2.昨日,陳冠希就**門事件在加拿大聆訊,庭審中陳冠希首次證實相中女性有自拍**,還刻碟送給他。
3.委員會在該段期間進行了公開聆訊,并舉行內部會議。
4.年內,上訴委員會聆訊了四宗個案,全部個案都被駁回。
5.經雙方同意,訴訟在倫敦聆訊。
6.大陪審團的聆訊記錄是密封了的。
7.委員會在該段期間曾進行公開聆訊,www.9061xoxo.com并舉行會議。
8.在一名法律顧問的陪同下,肖恩在被告席上聆訊審判過程。
9.預計這個管理機構的上訴法庭將于本月底對此案進行聆訊。
10.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涉及款項不超過000元的小額民事索償案。
11.在聆訊中,控辯雙方對兩段錄相片要不要給陪審團播放發生爭執:檢察官布提里爾要求播放,但辯護律師堅決反對。
12.年內,仲裁處共聆訊個案,判定的索償總額達元。
13.前者審核酒牌申請,后者則就食物、環境衛生、文康事宜等發牌決定的上訴個案進行聆訊。
14.邁凱輪已要求將聽取在下周的擴散上訴聆訊在巴黎。
15.上訴委員會審慎考慮過此事件中所取得的所有證供,以及在今天的聆訊中所獲取的進一步供詞。
16.凡聆訊是以非公開形式進行的,則審裁處須決定何人可以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