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軍銜是由軍事委員會銓敘廳根據職務、資歷、學歷、戰功等情況綜合考慮,由銓敘廳正式敘任,并由國民政府頒發任官狀的軍銜。
2.北京大學所發給的畢業證,后來在參加文官考試時,交存于銓敘部,未有發還。
3.這起事件中的臺中市民政局科員朱立凡是“銓敘部”前部長朱武獻的兒子,曾任林佳龍“國會”辦公室助理,林當選臺中市長后,朱則進入市府任職。
4.二十五年,太常卿韋縚令博士韋逌、直太樂尚沖、樂正沈元福、郊社令陳虔申懷操等,銓敘前后所行用樂章,為五卷,以付太樂、鼓吹兩署,令工人習之。
5.由于種種原因,縣長登庸之途歧雜,銓敘工作沒有得到很好執行,許多法規僅具文本意義。
6.因徐樹錚與蔣介石的交誼,他被蔣招至麾下,歷任國防設計委員會、行政院參議、中國駐在意大利代辦、考試院銓敘部司長、行政院政務處處長。
7.你認為我還能在回銓敘廳當我的科員嗎?還能回去當我的富家子弟嗎?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8.自是皇甫、胡、梁、韋、杜、牛、辛等十有七姓蠲其兵貫,一同舊族,隨才銓敘,思欲分還桑梓者聽之;其非此等,不得為例。
9.銓敘是考試院的另一項基本職權,包括甄別登記、任用分發、官等官俸、考績獎懲、退休撫恤等,考試院為此制定了一系列相應法規。
10.貧窮,張清來時開始發奮讀書,以把雙腳泡在冰水里對抗勞頓與瞌睡的狠勁,苦讀,終于在那年通過公務員金融特考,被分到臺北“考試院”銓敘部。
11.遠在戰國晚年,已有一大批中國古代的烏托邦主義者,在提倡選賢與能,在提倡考課與銓敘,其用意在規定一項政府用人之客觀標準。
12.“銓敘部”認為,提高退撫提撥費率,才能收支平衡,但軍公教人員的阻力及反對必然很大。
13.作為從小一起長大又被他騙進軍校同窗幾年畢業后又一起被大哥弄進銓敘廳的又一起被踢到下邊的難兄難弟,這里除了他以外沒有別人認識劉家輝的大哥。
14.根據臺“銓敘部”統計,近全*彎公務人員退休人數為、、。
15.“考試院長”伍錦霖坦言,人力大量離退與年金改革是“無法逃避的嚴肅問題”,要求“銓敘部”盡速協調各機關解決。
16.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簡任,還歸吏部銓敘,這還算是中國歷史上直傳下來的一種法規,清代皇帝也沒有廢得了。
17.不過,“銓敘部”官員指出,陳佩琪任職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因為有公務人員身份,就算是休假也不能替候選人站臺,恐怕違反“行政中立法”。
18.但由吏部銓敘分發的人,清代必須有引見,必待皇帝見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
19.為杜絕公務員違法兼職再次發生,“銓敘部”將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等主管機關商議建立查核平臺,每年定期查核。
20.前后典選十余載,銓敘人倫,稱為允當。
21.銓敘與發展組
22.改革開放以來,兩任總參謀長傅全有、陳炳德以及李干元、吳銓敘、史玉孝等共上將均來自第。
23.臺“銓敘部”規定,公務員若在上班時間按贊,或是下班后使用公家電腦按贊,皆違反規定。
24.臺中市議員黃馨慧、李中、朱暖英等人至“銓敘部”陳情,“銓敘部銓審司司長”鄭政輝代表接下陳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