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顧協重打送禮者的消息迅速傳開,從此顧家“絕于饋遺”,再也沒人敢送禮和請吃喝了。
2.第二款,是出入明宗妃子脫忽思宮闈,越分無禮;還有私受饋遺,妄作威福條諸款,亦列入奏中。
3.他在福建汀州鹽局任上,“首嚴非義之取,鄙陋規,絕饋遺”,深得民心。【造句網】
4.侍郎胡家玉,以收受官文饋遺,革職留任,并毋庸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官文旋革去總督。
5.翻開《清實錄》,嚴厲指斥和禁阻官員之間“迎往送來,交際饋遺”、“饋送燕會”、“聚飲成風”的上諭幾乎史不絕書。
6.他“門無雜客,不通賄賂”“雖好宏獎,而不受私謁,有饋遺者,必拒之”。
7.想到史書上對他的評價,為人清白有威嚴,不飲酒,不受饋遺。
8.待此行所得諸臺及諸郡饋遺路贐之物,悉將來為此女的嫁資。
9.哪些人情世故呢?“饋遺常責報償,且每望其溢量逾值,送禮大可生利”。
10.南朝宋文帝時,義康總專朝政,四方饋遺,“皆以上品薦義康,而以次品供御”。
11.父之于子,兄之于弟,若但知饋遺恒產,而不誨以立身之方、謀生之技,其子弟不放情佚欲、喪產敗家者幾希。
12.既以官而得富,還以富而市官,此饋遺之積弊。
13.與陳州不同的是,汴京更多了醫家合制藥劑,侑以虎頭丹,八神屠蘇、儲以絳囊,饋遺大家,謂之臘藥。
14.聯中的“饋遺”、“苞苴”是指賄賂送禮。
15.張之洞“所到各省,從不用門丁,不收門包,不收饋遺禮物”。
16.于成龍律己甚嚴,又不做交際饋遺之事,不帶家屬赴任,不許仆從揮霍,生活甚為清苦。
17.任于朝者,以饋遺及門為恥;任于外者,以茍且入都為羞。
18.為人清白,有威嚴,不飲酒,不受饋遺。
19.近讀一篇文章,談及唐代宰相陸贄,說他“諸道饋遺,一皆拒絕”,就連當時的德宗皇帝也開導他:下屬送點馬鞭、靴鞋之類的小禮,但受無妨。
20.這是好事,中秋嘛,“戚里相饋遺,節物無容忽……兒女坐團圓,杯盤散狼藉”里的家人歡聚,總比耽于“人情賬”算計要愜意,雖少些盤算,卻多些趣致。
21.順為人清白有威嚴,不飲酒,不受饋遺。